深圳市大成运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小姐
手 机:13603012522
电 话:0755-25127253
传 真:0755-82610200
邮 箱:fanjun@sztopwin.com
网 址:www.sztopwin.com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新安路森威大厦雍景园12F3
2011年1月1日,关乎两岸发展福祉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货物贸易早期收获开始全面实施。中国贸促会于ECFA实施当天,根据山东、江苏、福建、厦门和杭州等省(市)地区企业的申请,成功签发首批大陆方面的ECFA原产地证书。所涉产品基本涵盖台湾方面减税清单所列的全部行业,签证金额100多万美元,企业凭证书可获得7%至100%不等幅度的关税优惠。ECFA原产地证书的成功签发,为两岸产业发展创造了新的契机,保障两岸企业和广大民众及早获得实在利益,真正共享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成果。'
ECFA遵循世贸组织规则,兼顾两岸经济发展的现状和特点,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经贸合作领域,是一个综合性的、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协议。根据协议,共有268项大陆产品可以通过申办ECFA原产地证书享受优惠关税待遇进入台湾市场。以山东联创公司为例,该企业通过申领ECFA原产地证书,仅尼龙高强力工业丝这一个产品预计2011年就可以减免关税17.5万美元。ECFA协议和原产地规则的实施,降低了双方的贸易成本,共同提升两岸产业国际竞争力,最大限度地实现两岸经济优势互补,标志着两岸经济关系正式跨入互利双赢、合作发展,充满实质内涵的ECFA新阶段。
中国贸促会配合国家自贸区战略的实施,积极开展各项优惠原产地证签证工作。通过贸促会的推动,企业对自贸区的认知度显著提高,得到了国内外商界、政府部门、国际组织的高度认可。国际商会(ICC)和世界商会联合会(WCF)特致函贸促会,对中国贸促会积极承担和推进优惠原产地工作取得出色成绩表示祝贺,对中国推动原产地签证社会化进程的努力给予高度的认可。随着两岸经贸合作深入发展和ECFA协定的全面落实,贸促会将在我国优惠原产地工作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